334.第334章 左右天平-《纸马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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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陈大春那种变态,能算是一般人吗?

    甚至有些不像是人了。

    这样不行,对方到底是掌握了什么证据,为什么又有些确定,又有些不确定的样子?

    可,不能直接问对方办案细节吧?

    曾警官虽然现阶段看上去还是相信我的,但应该也不会透露这种信息。

    我手在微微亮起的屏幕上,悬停了好几分钟,这才一字一顿的打字道:

    “方便透露一下,昨日殡仪馆事件的始末吗?”

    “或者您现在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我尽力去帮您收集。”

    曾警官那边没有说需要,还是不需要,只是过了两分钟才回复道:

    “殡仪馆的报警,就是有一位员工失误取错了尸体,然后发现了这件事。”

    “我们已经控制了原本负责焚烧这具尸体的工作人员,对方承认自己是收了钱,所以将那具尸体的五脏售卖了出去。”

    “并且交代是一个名为陈大春的人花钱来购买的脏器。”

    “没记错的话,陈大春是杨金花身边的管家。”

    “需要什么证据.这事情我或许需要再想想。”

    我细细读了好几遍曾警官的话,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

    “曾警官是刑警对吧?”

    那边被我打断,有些一头雾水,但还是很快回复道:

    “是的。”

    是啊,这位是刑警

    按道理来说,接通报警电话的都是地方派出所的基层民警。

    民警是所有警察的统称,而刑警是警种,通常只负责侦破刑事案件。

    昨天发现盗窃内脏的事情,今天就和我说‘随时会准备抓捕杨金花’,本来就是有逻辑问题的。

    侦破通常需要流程,需要时间,通常是不会那么快的。

    这一天之隔,只有可能是,他们早就已经锁定杨金花了。

    这里有个先后的差别,并不是东窗事发之后,曾警官他们才来的。

    而是杨金花露出了马脚,早就已经被曾警官他们察觉到,而后才寻人而来。

    那么就此反推,能有什么是曾警官这种警种会这样盯梢的案件呢?

    是,刑事案件

    曾警官也知道‘杨金花的饺子’,而且我同他透露消息的时候,他说的是‘果然如此’,其实他亦有所猜测那是用‘脏器’做的饺子。

    那么,一切就非常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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