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童然兴奋地说道: “凶手不是不想掩埋尸体,他是没有机会掩埋! 一个多月前新盛学校内发现大批毒品。 满城都是武警戒严。 之后学校附近安排了二十四小时执勤点。 让凶手没有机会挖坑埋尸!” 童然的话让在场的人恍然大悟。 没错! 一号尸体不是随意抛尸在下水管道的。 他是凶手在警方的高压下,不得已遗弃在那里的。 杨霄对童然点头,以示鼓励,接过童然的话说道: “这说明凶手就是本地人! 而且经常在抛尸点附近活动。 对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 第一案发现场也应该在附近! 没有选择更远的地点掩埋尸体,或许是因为凶手行动不便。 最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随身物品,凶手是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还是洗劫财务? 我认为杀人后,随便劫财的可能性更大!” 杨霄又提出新的观点。 因为在偏远的乡镇,老百姓出门本来就没有携带身份证的习惯,有人说凶手清理死者的物品是为了反侦查,这一点杨霄不认同。 凶手作案手段粗暴,只把尸体埋在几百米范围的河滩,感觉脑子有点一根筋,这本身就不合常理。 杨霄想了一阵,说道: “我大胆对凶手做一个侧写。 男性,三十到四十五岁,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有些窘迫。 或许有过伤害案前科。 身体有残疾或者缺陷,对女性有仇恨心理。 能够很合理地出现在河滩,而不被人怀疑……” 凶手的这些特征有一部分是杨霄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进行的总结,有些则是自己大胆的猜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