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走光-《都市之匹夫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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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没有了来时撒着欢,像金毛般奔跑的好心情,我到底拿这骨灰怎么办?拿回家供起来?我愤愤的想着。

    天气闷热的像一块巨大的抹布,黏腻的罩住整个魔都,西瓜已经上市,街头巷尾到处都是西瓜摊,用纸板写着南汇西瓜,这西瓜薄,汁多、甘甜、爽口,是魔都人最喜欢的西瓜品种,丢弃的瓜皮将每一个垃圾箱都赛的满满当当,它们在垃圾箱里发酵,使得空气中有种酸甜的腐败味道。

    黑色垃圾袋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准确的落在塞满了瓜皮的垃圾箱里。我继续往前走了十几步,又停下,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转头看垃圾箱,那黑色垃圾袋躺在瓜皮上,苍蝇嗡嗡的围绕它飞舞。

    俗话说,人死如灯灭,生前造下的孽,你也用命还了。我又走回去,把垃圾袋捡回来,沾上了垃圾箱里西瓜皮的汁水,垃圾袋现在是又滑又腻,袋底的黏液往下滴的时候,牵出一根根细长的丝。我走去路边报摊,买了份最便宜的环球时报,将这包东西整个包裹在内。

    我的目的地就是外滩,我捧着骨灰在人潮里艰难的行走,自西向东,我走了足足半个小时,人实在是太多。

    清脆悦耳的铃铛在耳边响起,三节火红的小火车同我擦身而过,这么小巧的火车,煞是好玩,游客扶老携幼的坐在上面,欢声笑语不断,他们在观赏街景,却也是这美丽街景的一部份。多美好的世界啊,我却手捧着一个骨灰……

    外滩就在眼前,幽暗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个流浪歌手在卖唱,身前放了个黑色礼帽,里面躺着票面不一的钞票,歌手是个男子,三十左右的年纪,细瘦如电线杆子般的身材,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牛仔裤,脚下踩着双人字拖,那人字拖黑底,夹脚的部分却是亮橙色,这是他全身上下唯一显眼的色彩。他留着一头齐肩的长发,挎着一把旧的掉了漆的吉他,他唱的是一只民谣,有关于爱情的故事。歌声悠扬、哀伤、凄婉,悲凉得像水波一样在地下通道里回荡,我捧着骨灰驻足倾听。

    绣花绣得累了

    牛羊也下山了

    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眼里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只有我们的歌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姑娘

    像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

    从此你我都去了各自的未来……

    这歌手有着一只苍白的手,仓白的像一只泡椒凤爪,修长的手指,瘦削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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