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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失去光泽的瞳仁里写满了不敢置信。
见到毛子国的人,他毫不意外,因为这些人本就是他通过米国在毛子国内部的特务,将米国要袭击夏黎这个消息,夏黎出行的路线,以及米军截杀夏黎的大体地点透露给毛子国的。
他这次出来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让米国人刺杀夏黎,而是为了让夏黎落到毛子国手里。
为的就是利用夏黎,挑拨毛子国和华夏的关系。
经过这几年的战争,华夏和毛子国因为共同抗争他们的关系,已经隐隐有了要合作的倾向。
威廉姆斯对这种事儿十分不忿,觉得这两伙人简直就是狼狈为奸。
所以才有了这场行动。
只要夏黎是死在毛子国手里,她们米国就可以借刀杀人,让两国的合作倾向破裂。
可让威廉姆斯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夏黎实在是太猛了,不但把他拖上车,紧接着杀人连给人想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这哪是什么普通的军官?
这简直就是个活阎王!
威廉姆斯的血都已经渐红了他朝向的那整扇车门,众人才反应过来想去拦不打任何招呼就动手的夏黎。
可夏黎出手太快,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夏黎手里的人都已经断气儿了,他们根本就来不及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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