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姜笙生下来就穷,有意识就在讨饭,她习惯流浪,所跟狗抢骨头也挺快乐,她没见过好的,所以不觉得自己过得有多不好。 但方恒不一样,他曾经站在云端,他坐几百两银子的马车,住上千两的房屋,随随便便一件衣裳可能就几十两银子,他是那么耀眼,生活那么富足,却要吃菜糊糊,吃菌子汤,忍冻挨饿,流浪街头。 这样的落差,比姜笙更难,更苦。 更何况,他还背负着血海深仇,背负着父母对他的期望与希翼。 “三哥,你看到扶风哥哥这样,会难过吗?”姜笙仰起头,小心翼翼地问。 方恒一怔,很快笑了。 遇见大家之前,他应该是会难过的吧,同样是世家公子,同样矜贵不可方物,他却从云端跌落,体无完肤。 但遇见姜笙以后,精神上的充足,自食其力的满足,让他逐渐明白。 “生活不止锦衣玉食,也不止几百两的马车和几十两的衣裳。”方恒弯腰,与妹妹对视,“小姜笙,跟你在一起,我才发现生活有这么多种,也才知道,成长有多么快乐。” 一家三口,几十文就能过一个月。 七成以上的百姓,只能靠种地卖粮食的钱来过活。 九成以上的流浪儿,不得善终。 这世间最苦的人还没喊苦,吃过糖的人凭什么哭天抢地。 方家大房遇到的事情,不是方恒想看到的,但既然遇见了,那就从容面对。 既然有仇恨,那就成长去复仇。 既然已经从云端跌落,那就再努力爬回去。 只不过,他这次,要背着弟弟妹妹,一起爬回去。 生活本来就是一场修行,出身只是原点,但怎么走,路径控制在你自己的手中。 那天晚上,夜色浓郁。 但天上的星,很亮很亮。 那些逝去的人啊,好像都睁大眼睛,趁着夜色,贪婪地凝望自己的孩子。 半梦半醒间,有谁翻了个身,嘟囔一句,“阿娘。” 第二天。 郑如谦收拾行囊,要去买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