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辩难西朝堂-《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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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派胡言,狡辩之极。”薛蕃怒斥道。

    小女孩顿时吓得眼泪簌簌往下掉,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高岳便牵住对方衣袖,出言宽慰。

    而刘逎则直接在窦参耳边低语,多有示意,可窦参却并没有急于表态,而是继续说,“高正字可直言无妨。”

    “高正字,我们可是陛下派来的三司使,这件事的严重性根本不用我们多言,只要你愿意伏罪长流岭南,挽回我唐和友邦的关系,其他种种,我们当然会在圣主面前保你。”刘逎皮笑肉不笑扮起了红脸。

    “刘大夫既然是三司使,可懂我唐律法耶?”高岳忽然语带讥诮,说到。

    “荒唐......”刘逎有些尴尬,更有些恼怒——因为他确实不懂。

    “请呈上凶刃。”高岳接着请求道。

    两名堂吏捧着郭小凤的横刀,与那回纥人的佩刀,挨个摆在朝堂中央。

    高岳指认说,“此回纥人的刀,与郭虞侯的刀规制自然不同。”而后他解下衣衫,露出左胳膊被划伤的创口,“仆的伤口,自是这回纥人斫砍所致。而那死去妇人的伤口,也都是回纥人斫砍所致。”

    “那又怎样?争执里伤人,这很正常啊!”薛蕃摇头晃脑。

    “薛舍人,仆当日根本没携带任何兵刃,那妇人也不同,以无刃对有刃,这叫正常吗?”

    “这......”还没等薛蕃搭上话,高岳便说,“我唐上都东市内,回纥、胡商公然暗藏兵刃,按唐律里的卫禁律,当绞——又不知薛舍人读唐律否?”

    “我!”薛舍人语塞,旁边的刘逎急忙辩解说,“回纥乃是化外之地,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携带兵刃并无可质疑之处。”

    “刘大夫谬矣,唐律里是这样说的,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岳虽官微人轻,可毕竟是朝廷命官,又属中国人,和回纥为‘异类’,现以无刃之身遭回纥人斫伤,另有妇人被同一罪犯斫死,刘大夫居然还以回纥习俗制法与我唐不同来搪塞,岂不是贻笑于天下!”

    原来高岳所引的《唐律疏议》,里面确实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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