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6 司法程序-《大明圣皇》


    第(3/3)页

    或许可以交由三法司来进行,徐光启若有所思的想着。

    而想到这里,他忽然想起来,皇帝曾经提出的一个议案,想要将大理寺超拔到正二品职位,和刑部尚书、左都御史相当的地位。

    或许可以从这里想法子,大理寺卿陈扬美也是个素有清明之人,让他审理涉事藩王想必没有问题,他本身就是个嫉恶如仇的性子,何况还有着提拔的诱惑在,不愁不尽心。

    不过,提起诉讼的人又让徐光启再次头痛起来。

    大明也是有基本的诉讼程序的,想要审理藩王,起码也要有一个原告,而很多的案件中,原告早就死亡,根本无法当庭对峙,何况,大明如此巨大,藩王众多,让所有原告都来京师也不现实。

    同时,侦缉取证也是个巨大的问题,没有大量的人力,是无法将罪证和卷宗都搜罗过来的。

    其实,原本涉及到藩王,交给锦衣卫是最好的处置措施,对方有强大的人力,有自己的诏狱,有审讯的权力,简直一套龙服务。

    只是,将皇帝从明面上赶出去的徐光启,并不想将今上再次牵连进来,哪怕是手下的抓牙也不行。

    “嗯嗯,都察院有弹劾、监督百官的权力,藩王也勉强可以归入其中,提出弹劾、状告的事情可以由他们进行,包括地方上的证据搜索。”

    “不不不,都察院的范围还没这么广,目前地方只有十三处,而藩王却远远不止这些,还是交给刑部去侦察,地方府衙县衙都有刑房,手头有捕快,完全可以办这件事。”

    想到这里,徐光启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基本的程序有了,接下来就是实际操作了,整个操作过程,一定要在朱燮元回归前完成,只要盖棺定论,就无人能够推翻。

    而徐光启不知道的是,他想出的这个流程,在今后成了大明司法的基本程序,虽有小改,但大的方面却从未动过。

    徐光启也因此被尊称为司法程序之父。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