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瓦尔登湖(中外文学名典藏系列)》
第(1/3)页
如果你生病了,医生会建议你换个地方,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幸运的是,这里并不是全部的世界。新英格兰的土地上很少看到七叶树的身影,这里也很难听到模仿鸟的叫声。野鹅和我们相比更是一位世界公民,它们在加拿大用早餐,在俄亥俄州吃午饭,夜晚到南方的湖畔边梳理羽毛。甚至野牛也按照时令节气安排它们的活动,它们先在科罗拉多牧场上吃草,等到黄石公园长出翠绿香甜的青草时,它们就迁徙过去。但是我们人类却意识到,只有拆掉栏杆或篱笆,在田园四围砌上围墙,我们的生活才有了界限,我们的命运才有所稳定。假如你被选举为市镇公务员,那你夏天去火地岛旅行的计划就和你无缘,你很可能会到地狱走一遭。宇宙可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啊!
但是我们应该像好奇的旅行者一样,不断地四处眺望并浏览美丽的风景,而不要在旅行时,像愚蠢的水手一般只顾低头撕扯麻絮。实际上在大地的另一端住着的也不过是和我们相同的人。我们的旅行只是在兜圈子,就像医生开药方,只会治疗你的皮肤病。有人去南非洲追逐长颈鹿,实际上他真不应该追逐这种动物。你说一个人追逐长颈鹿又能追逐多长时间啊!射杀鹬鸟和捕捉土拨鼠已是罕见的游戏,我认为枪杀自己将会是更为高尚的运动—
把目光朝向内心,
你会发现内心有一千个未知的地方那么就去周游世界吧,
成为内心宇宙的地理学家。
非洲和西方都代表什么呢?在我们的心灵深处,这些不都是空白吗?一旦踏上那些土地,它就像海岸一样在内心的地图上和已知的地方连成黑线。我们是否应该去探明尼罗河、尼日尔河、密西西比河的源头,或者古老大地上的西北走廊?难道这些问题跟人类最休戚相关?这世上唯一失踪的北极探险家是否真是弗兰克林,以至于他的太太如此心急焦虑地寻找他。而格林奈尔先生是否清楚他自己身在何处?
让你自己成为探索心灵江河、海洋的门戈?派克、刘易士、克拉克和弗罗比歇之类的探险家,去探索你自己生命中更高的极地去吧—如果你决定启程,船上装备的罐头肉足够维持你的生命,吃完的空罐头还可以垒得与天齐平,当做标志。罐头肉的发明难道仅仅是为了保藏肉类以供航海之用吗?不,不是!你必须像哥伦布一样,探索内心的新大陆和新世界,航道开辟的目的不是为了贸易,而是为了交流思想。
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主人,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的帝国也微不足道,只是冰天雪地中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颗粒。但是有人就不自尊自重,打着爱国的旗号谋取少数人的利益,而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他们钟情于将来死后长眠的土地,却不钟情让他们精神焕发的内心力量。爱国只是他们脑中虚无缥缈的空想。
南海探险队建立的意义又何在呢?排场宏大,耗费巨资。这一切只不过间接地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在精神世界里布满了海洋和陆地,每个人都只不过占据着一个半岛或一个岛屿,但是他不会往内心深处探险。他宁愿坐在政府拨款修建的大船中间进行海上航行,带着500名水手和仆人服侍他,沿途经过寒冷、风暴的考验,闯过吃人的生番之地。在他看来,独自一人在大西洋和太平洋上探险,与在内心的海洋世界探险相比,要容易许多。
让他们漂泊流浪去吧,
去考察异域的澳大利亚人吧,
我拥有更多上帝的恩赐,
他们得到的只是更多的路。
游遍世界各地,却偏偏跑到桑给巴尔去计算老虎的数量,这件事很不值得做。然而在你未找到更有益的事情之前,做这个也是可以的。或许你凭一己之力能找到西姆斯的地心空洞,从此你可以直达内心深处。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黄金海岸和奴隶海岸,全部面对内心之海。但从那里出发能直达印度,却没有任何一条船有开出港湾的勇气,远航进无边无际的内心海洋之中。
虽然你掌握了所有的方言,对所有的风俗都熟稔于心,虽然你比所有的旅行者到达的地方都多,并适应了所有环境的气候和水土,甚至连狮神女怪斯芬克斯都被你气得撞死在石头上,但是你还得倾听古代哲人的名言:“到你的内心去探险。”这个探险才会用到眼睛和头脑。只有末路之将和逃兵才会参与,只有流亡者和懦夫才会应征入伍。现在就开始踏上探险之途吧,开始那遥远的西方之旅吧,这样的探险并不局限在密西西比、太平洋,也不局限在古老的中国和日本,这个探险勇往直前,仿佛通过大地的一条笔直的切线,不管冬夏昼夜,日落月殁,都可做心灵的探险,一直到大地无影无踪才会停止。
据说法国政治家米拉波曾到路上亲自抢劫,“以试验一下,违抗社会最高尚的法律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他后来声明,“去打仗杀敌的士兵需要的勇气只是拦路抢劫的强盗的一半”,并说,“荣誉和宗教无法阻挡一个谨慎而信念坚强的决心”。在这世上,米拉波可以被称作一位男子汉,即便他不是泼皮无赖之人,他这种行为也乏味透顶。理智清醒之人将会察觉自己“违抗”所谓“社会最高尚的法律”
已有很多次,因为他服从他内心更神圣的道德律,他不用故意实验也已经表明了他的决心。实际上他采取这样的行动完全不必要,他只要维持他原来的态度不变,继续服从他内心的法则。假如他生活在公正的政府掌管的世界里,他这样做完全不会和政府起冲突。
我有同样充分的理由,离开森林或走进森林。我认为我还可以体验好几种生活,我不必浪费更多的时间再继续体验这种生活了。有一种令人惊讶的现象,那就是我们很容易浑浑噩噩地过一种生活,踩出一条熟悉的路。我在那里居住不到一周时,我的脚就踩出了一条小路,从门口直达湖畔。至今五六年的时光已过,这条小路依然清晰可见。我认为别人也会按照这条小路前行,所以它对人们依然有用。人脚在柔软的大地上留下踪迹,同样也会在我们的内心里留下心路历程。人世间的公路被践踏得尘埃满天,传统和习俗却留下何等深刻的车辙!我宁肯站在世界的桅杆前和甲板上,也不愿坐在船舱中。因为那里是我看清群峰中的皓月的最佳角度。我再也不愿到舱底去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