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过程原来可以这么伤-《北大“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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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现在还有个红衣女子这样的幺蛾子在!

    所以,这个可能性接近于零。

    临吃饭的时候,我还特意给自己化了个淡妆,从朱莉那里偷了件雪纺衬衫,套上条白色短裙,再穿上文涛的高靴,照照镜子,竟然还有些女人味。在行刑前都要吃饱饭穿好衣,体面地走完最后一程。既然今天是最后一顿晚餐,我光鲜走完便是。

    我还是先到了我们常吃饭的地方,换个位置,挑了个离窗较远的桌子。以前我总是嚷着要挨着窗坐,私心里希望路过的人都能看见方予可和我在一起了,高调地宣扬总比等一无所知的别人来撬墙脚好。而方予可每次都不喜欢坐这里,他说太像动物园,好像随时会有人从窗外递食物进来一样。那时候我还总笑他思维独特,现在回忆起来,也许他不想将我和他的事情到处说开,是早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只不过我思维钝化,没有理解到这层意思而已。

    想来今天晚上这顿饭像是个官方的分手报告会议,走走流程罢了,千万不要哭闹撒泼,将自己仅剩的那点儿自尊拿出来生生被人践踏几遭。被抛弃很惨,苦苦哀求人家收留更惨。

    一句一句这么说服自己,倒让我的心徒生了些沧桑,开始四平八稳地置身事外。

    我的调节能力和恢复能力果真和狗一样快。

    方予可进来的时候,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窗外,没有发现坐在角落里的我。

    我细细打量,他的表情有些倦怠,仿佛这几天经历了很多事,白衬衫都有了褶子,不太像他平时的风格。

    可能我盯得太出神,方予可转身还是发现了我,有点儿惊讶地走过来,闷闷地坐在我对面。

    我的眼眶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有些湿润。看着这张白白净净、五官分明曾被我揪得乱七八糟的脸,我才发现,那些心理建设屁用没有,我话还没讲,就开始心生绝望。原来分手不是那么一件好说的事情,不是规整规整便可以装箱打包能扔掉了事的。

    所以,他出国才是好的,我眼不见才可坐怀不乱,假装坚强。

    我们俩都没有像以前那样点餐,大概彼此都明白今天见面不是来吃饭的。

    还是方予可先说话:“前两天手机怎么关机了?”

    我回答:“手机卡丢了,刚补回来。”

    方予可狐疑地看着我:“手机都没丢,好端端地怎么会丢手机卡啊?”

    这委实是很难解释的事情。常理说来,手机和手机卡确实就跟亲兄妹一样密切在一起的。要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我得把朱莉、王一莫之间的破事捋一遍,这已经偏离了主题好大一块儿,因此还是一句带过便好。

    我咬了咬嘴唇:“这个……反正就是丢了。”

    方予可盯着我,像要参透我似的:“你有事瞒着我。”

    我心想,其实还是你瞒着我比较多,今天不就是来比一比谁瞒得多一些的吗?

    方予可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烦着我。算了,以后我不逼你读英语了,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你总是那么不听话,逼你还不如逼我自己。今天我有事跟你说。”

    我勉强地点头,我不知道在他看来,我有没有点头的样子。在他说出“有事要说”时,我感觉我的脖子跟得了颈椎病似的动弹不了,僵硬得厉害。

    方予可话锋一转:“说这个事情前,我先问你,昨天那个网友算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你好端端打扮什么?又要见网友是不是?你怎么还是改不了花痴的毛病呢?”

    他以前这么说我的时候,我都会说:“我誓死捍卫我花痴的权利,我誓死保障帅哥扑向我法眼的权利。”可是现在他说的那些话却跟针一样插入我的要害。我总归不知道,原来这场分手还能从我身上下手,还能指责我的不是,我以为是来接受他的道歉,然后大度地祝福并答应分手就ok的。

    我抱紧拳头,鼓足气,抬头看他:“是,这世道不流行见异思迁吗?所以分手吧。我给你发短信了不是?我说我们分手。”

    方予可的眼里突然闪过阴冷的气息,足以将这初冬的温度降到冰点。

    我不禁嗫嚅:“怎么做都是我的错了。”

    方予可抿了抿嘴:“你再说一次。”

    我不敢说了,方予可现在的表情像是要将我杀了。莫非分手的话非要让他来说?我还真不知道方予可原来是这么极端变态的人。

    我讷讷地说:“要不你说吧。你提分手行不行?这需要介意吗?”

    方予可的眼里有血丝,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在一闪一闪,神情比刚才更恐怖了三分。

    我茫然了,这唱的是哪出啊?

    我把所有前因后果的事情都在心里雪亮雪亮过了一遭,还是没觉得自己出了问题。我原以为今天要来做悲情女配角的,怎么做成了女侦探?本来是个苦情戏,怎么变成悬疑片了呢?悬疑片的套路我不熟啊。

    我眼里原来噙着的泪水也在震惊中瞬间蒸发了。

    我茫然地瞧着他。

    现在才发现,我跟方予可虽然做了三个月的情侣,只知道他是个毒舌的帅哥,却不知道他真正的脾气是什么样子。

    方予可终于蹦出话来:“我当你疯癫一阵就过去了,你是认真的?因为那个你才见了一次面的叫王一莫的家伙?”

    原因不是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吗?这分手的戏码不是你方予可希望唱完的吗?怎么搞得跟我有外遇似的?

    我无辜地说道:“不是因为他。我知道,有些东西是要讲缘分的,我们一开始就是有替身的成分在,长此以往,总会出问题的。长痛不如短痛。书上说,爱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不愿放手的那个。还是放手吧,省得到时更难受。”

    方予可的表情变得更狰狞了,好像我这番自我排解不称他心似的。我以为说完这些折杀我自己,往我伤口上撒盐的话后,他也该心虚难受抱歉地低一低头的。

    这真是太诡异了。我打算先撤回宿舍,和她们仨商量商量对策。明明我在这场恋爱里是个loser,loser分个手分成这样,我是死也没有料到。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我得发动集体的智慧替我想想去。

    所以,我来回思忖了几回,坚定地说:“我忽然不饿了,先回了。”天知道我中饭晚饭都没吃,人瘪得快成相片了。

    正想逃亡,方予可忽然抓住了我的手,狠狠地将我抱紧。

    我有些蒙了,这是分手的拥抱吗?我心底的悲哀终于姗姗来迟,快要凝聚成几串热泪来。

    然而旁边那些跑龙套的路人甲却等不住我们的深情拥抱,在旁边问:“同学,你们这儿有人坐吗?”

    适值晚餐高峰期,我们两个人占着桌子不吃饭,就光站着拥抱了,确实有些不地道。

    我把方予可推开,不好意思地朝他们说:“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路人乙没好气地念叨:“要亲热就去别处啊,干吗跑食堂里来抱着。有病。”

    方予可刚刚站稳,便紧紧地将这路人乙的衣领给揪住了:“你说谁有病?”

    我是愣没想到,方予可原来是有暴力倾向的。以前文涛怎么刺激他,两人都没打成架。现在他要去英国,都不爱国民了,随便拉人便要大打出手了。

    我连忙过去,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头。漂亮修长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指甲盖那里都有些发白了。

    路人乙看来是个文明人,还没习惯动手动脚的架势,也明显没料到一句念叨能引来这么大的报复,惶惶地看着我。

    我将方予可拉出食堂,喘了口气:“你怎么都学会打人了?”

    方予可幽怨地看着我,眼睛里是汹涌不停的玄色,好看的眉毛都拧巴在了一起,睫毛一颤一颤地望向我,委屈得就跟我找了别人,把他踢走了一样。我有些心动,想摸摸他的脸,手举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是来分手来着,只好顺势搭上他的手说了句:“保重,我会祝福你的。”

    说完便扭头走了,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自己又会癫癫地跑回去,抱着他的大腿死不撒手,跟他说我其实很中意你,你能不能甩了那个狐狸精,不要出国了。

    晚上宿舍几个人都有课,我一个人躲在屋里胡思乱想,将这分手的所有对话在脑海里过了一过,总觉得哪里不对。话说我和方予可在一起,本来就是对我智商的一大挑战。当初在一块儿唇枪舌剑,我也不免被他的渊博和我的无知中伤,往往在他曲径通幽、晦涩朦胧的话语羞辱我半个时辰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早被批得遍体鳞伤万劫不复。而现今这位毒舌中的翘楚入了魔障般颠三倒四的分手方法着实也是诡异。

    十点钟,就在她们快要回宿舍的当口,手机响起来,我一看竟是方予可。

    我的心突突地跳,木木地接起,那边却没有声音,只有诺拉琼斯唱的懒洋洋的音乐声还有忽隐忽现的呜咽声。我喂了好几下,都没有发声。

    再打过去,已是没人接的忙音。

    这个剧情越来越向诡异的悬疑方向发展,杀人越货绑架之类的场景在我脑海里都过了一遍,我心一跳一跳的,心慌得厉害。

    我收拾收拾,加了件厚外套,走向方予可在校外住的地方。

    走到那里,我却吃了个闭门羹。白色的防盗门在冷光下显得冰凉。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门铃,没人答应。按了好几次后仍然一片清明,我失望地正想折回,背后却传来屋里哐当一声东西倒地的声音,门“嘎吱”一声开了。我欣喜地转过身,门前却是那神秘女子,如水的眼神看着我,她的身后是方予可聒噪的英语。

    心脏被碾过一样地疼,我尴尬地搓了搓手:“iamjustcomingby.igobacknow.”

    终归英语还没考四级,所用的词汇都停留在初一阶段。

    然而这个时刻也无暇去思考英语不英语的问题,即便我听不懂她背后的那个人用英语在叫嚣什么。

    我只知道我痴情脉脉地赶来看我的郎君,我的郎君却早已是金屋藏娇。

    我当自己对他终有些用场,却不料是他夏日里的棉袄,冬天里的蒲扇。我当自己是他的蜜糖,此时却成了他的砒霜。我这到底算是捉奸在床还是棒打鸳鸯?

    叹口气扭头走便是,脚下却像被灌了沉重的铅,一步不能往前。

    心有不甘,万千个不甘。那个有着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的男人最终不属于我。

    她却好奇地打量我,拉着我的手往房里走。

    进了房,我却看见桌子上一堆横七竖八的酒瓶,酒瓶旁趴着脸红扑扑的方予可。

    那位神秘女子也越发神秘,将我引到方予可身边,自己却收拾东西要出门。

    我连忙叫住她,我实在不想让情况变得复杂。

    那女子便露出甜甜的笑:“heneedsyou.”

    这位姐姐,不才在下能听懂这句话。

    我知道我能说的英语多有限,却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whoareyou?lover?sister?”

    那位姐姐却跟我玩文字游戏:“sister,butfeelinglikelover.pleasetakecareofhim.whenhewakesup,youcanaskhimbyyouself.”

    喝醉酒的方予可眼神迷离了点儿,动作迟钝了点儿,只知道抱着酒瓶子不放手,嘴里不清不楚地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文。

    我心里堵得厉害,连喝醉酒都能说英语,这人得多崇洋媚外啊。祖国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人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再不济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小子倒好,正当大好年华,却逃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逍遥了。

    我趁他这迷糊劲,使劲儿拧了拧他的脸颊。唉,以前要是这么嘲笑你,你肯定会损我对不对?估计以后都没有被你拉下马的机会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的那点儿伤感又升了几级。悲从心来,我也就势抿了几口酒。

    从小到大,我是没劝过别人不喝酒的。和妖子在一块儿,我喝酒慢,她喝酒快,每次我俩一起喝酒不久,她就喝得酩酊大醉,我也不过问或作势劝她一劝,因此她的酒量在我的纵意下突飞猛进。方予可要是打小和我一块儿喝酒,绝不会被这几瓶酒为难住的。

    我的酒品不好我自己有所耳闻,丢脸的事情一一干齐,鼻涕眼泪高歌朗诵摸摸亲亲,无所不能。方予可显然从小家教严格,即便喝醉酒了,也肆意不到哪里去,除了说点儿胡话,倒也安静得很。

    不过,这也忒安静了,似乎快要睡着了。

    北京初冬刚开始,还没到供暖的时候。怕是睡在这冷冰冰的客厅,明天就会感冒。

    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轻松得很,头一沉便搭在我肩上。

    我唤了唤他:“方予可,醉了吗?”

    我心想我问的真是废话,就跟确认一个睡着觉的人睡没睡一样。

    令我诧异的是,方予可恹恹地答了句:“没醉。”

    因这句话他答得没有像醉汉般胡搅蛮缠,甚至还有几分理智和清醒,于是,我又问了一句:“方予可,记得刚才是谁揪你的脸了吗?”

    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动作,小声地答道:“知道,是个叫林林的笨蛋。”

    以前他说我笨蛋的时候,眼神里多是鄙视,忽然变得如此柔和,倒显得这个“笨蛋”很是亲昵和宠溺了。

    然而他毕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话又是很不着边际:“我后悔了。”

    这句话虽然与前后语境没有关联,却在我现在敏感脆弱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多伤痕。如果一个男人在半醉不醉间,唤了一下现今女朋友的名字,叹了一声悔恨,怕是心思粗如电线杆的人都会唏嘘,何况我这几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经呢?

    我也不去管他是否还能听懂我的话,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后悔了,但我们小镇民风开放,又不是谈了一次恋爱便嫁不出去。我妈平时彪悍了点儿,大事上还是能知轻重,绝不会拿菜刀逼你负责,我们又不是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即便是发生了,如今也讲究个好聚好散,你绝不需要喝酒伤身,做这么一番痴情种两头难的模样。我周林林虽没有貂蝉西施的长相,但终也开过半开不开的桃花,凑合凑合也有那么一两个倾心与我的人,我也不算失败。你无须自责……”

    我心里想着这番话说得真是通事明理,方予可现在要是神志清明,怕是要感动得流出几滴热泪来感激我如此豁达的。

    我抬眼一看,方予可的眼里着实有些湿润,眼角的一处终于在闭眼的瞬间流下一行热泪来。

    离别的眼泪、感激的眼泪还真是能触动到人的深处。

    尤其是默默流泪,总能在无声处胜有声,让看到的人动容,于是我也呜咽起来。

    透过我蒙眬的泪眼,我看见方予可慢慢地靠近我,将我紧紧地抱住,嘴唇也颤抖着寻找目标。

    我想,这怕是最后的吻了。

    以为是蜻蜓点水般的礼仪,却没想到这个吻来得狂风暴雨了些。方予可像要将满腔的委屈发泄到我身上,或咬或吮,几乎是要将我吞下才满意。

    果然没有料错,方予可确实有些暴力倾向了。

    我的唇和舌头都有些麻痹,甚至嘴里都有了些血腥味。感觉自己的魂魄已分离,一半的我沉浸在这个疯狂的亲昵中,另一半的我却在高空又悲哀又怜悯地看待这一切。

    然而方予可总归酒喝多了,快要将我吻得窒息时,手也开始不老实地上下摸索,开始来解我的扣子。

    半个元神出窍的我终于瞬间回归冷静。方予可怕是已忘了我是谁,只受一丝欲望牵引,醒来时一声对不起,他照旧还能飞向英国。何况刚才我说了,即便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这也是好聚好散的年代了。但恰恰,这种只愿今朝拥有、不能拥有你的心也要拥有你的身体之类的看似潇洒行为是我不愿的。

    所以我在这场天雷勾地火的狂吻中,趁机呼了口新鲜空气,便急急地说:“方予可,你醉了。”

    方予可气息不稳地说着:“我没醉。”此时的语气倒有些醉汉的意味。

    我只好问:“那你告诉我,你存折放哪里了里面有多少钱?”

    方予可却应付得自如:“以后都给你。”

    我心想,在喝醉的情况还能讲出这么称心如意的话来,委实也是个人才。

    我平时不善思考,此时却也要去算算,他和我发生的所有动作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兽性。而这里面即便有那1%的兽性,99%的真心我也不乐意见的。真心永远不能打折,便是我感情的洁癖。

    所以我用力挣脱,跟他做近身肉搏战。

    而我不到一米六的身子在一米八的庞然大物下便显得单薄了些,再怎么挣脱,也是徒增情趣罢了。方予可一只手轻松地将我双手高高钳住,另一只手解了我的外套,整个人趴在我身上。

    我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穿我常穿的套头衫,至少还能增加些行事的阻力。大冬天晚上出来,我只穿了一件衬衫加一件对扣的厚外套。

    方予可的唇已从我的下唇蔓延到了肩窝,颈脖间传来淡淡的酒香,还有一阵一阵的啮痛。

    我瞬间觉得无助无力和绝望,巴巴地看着这即将发生的一切,只好叹一句:“方予可,你知道吗?我们已经分手了。这么做到底算什么呢?”

    颈间的动作突然停滞住。

    方予可的头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

    好一会儿才感觉到,他的肩膀在不停地上下抖动,在棉柔的衣物里传来一句闷闷的“对不起”。

    这句迟来的对不起勾起了我这几天忍受的一切冤枉和委屈,生生让我号啕大哭起来。

    这天后,我变得很乖。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七点准时起床,去学一买冬菜包和豆浆,吃完后我会读一个小时的德语,接下来规规矩矩地去上课。在课上我不开手机、不吃零食,也不睡觉。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课,我也听得聚精会神。下完课,我就会去机房听一会儿英语,做英语听力题。傍晚时分,我还会去湖畔散散步。

    我觉得日子过得甚好。

    见不到方予可的人,听不见方予可的声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觉得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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