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桑槐-《永远是男配的我只想当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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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的雨越下越大了,这里是我的故乡,难以想象我曾在这个多雨的城市里度过我庸碌无为的一生。
“先生,你能帮我签个名吗?”
蛮可爱的小姑娘,大概是从我脖颈上挂着的那枚玉坠上认出我的。
我接过她递来的相片,在上面签上我最近二十来年的新名字,象征性地对她微笑着说了句“好好学习”之后,我收起伞,走入略显拥挤的大巴车。
这是我经历过的第四千六百八十二次人生,和具体时间的误差大概有两位数左右。
应该没三位数,因为活得太久而陷入疯狂的那些岁月,应该只有八九百年左右。
我呢,在最初的人生中应该是个普通人吧,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人生,普通的大学,普通的工作,和大多数不知道日子怎么过的年轻人一样,在父母的要求中匆匆忙忙地找了个妻子结了婚,有了孩子,最终在柴米油盐的日常中渐渐弯了腰,白了头,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最终在一场突如起来的疾病中无可奈何地闭上双眼,在灰白色的长廊中迎接死亡。
之后的第二次,第三次人生,大概是场意外?
第二次睁眼时还没搞清楚状况,只记得那时所有想说出的话语出口都变成了啼哭,等了不知多少时日后终于能够睁眼,看到的却是本该离去多年的父母。
年迈其实是一种疾病,它介乎于心理和生理之间,是由逐渐升腾的无力感引发出的孤寂,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现状的颓唐,是一切都开始褪色后的彷徨。
至少在我看来,老化的本质,就是人类在接受自己即将离世的现实之后,潜意识里让自己不再留恋世间的一种做法。
有一说一,挺窝囊的,和那只吃不到葡萄的狐狸没什么两样。
至少在我获得第二次机会后的第三年,我就摆脱了这种心态,成功让自己变回了曾经那个对什么事都游刃有余的年轻人。
第一次重生,因为眼界和思想都还只是个偏僻小城中的小市民,我从三岁起就抱着高中的教科书死读生啃,学习各种知识,事实证明智商这种东西还挺玄学的,上辈子拼死拼活也只考了个普通大学的我,这次居然真的在第三次高考,也就是我十二岁时考上了首都的大学,一度被媒体称之为“枫城神童”。
之后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折腾,因为知道未来基本走向的原因,在我毕业,成年之后,靠着投资多少挣了点钱。
我过上了挥霍无度,醉生梦死的日子。
这种生活真的很没意思,但很可惜我在人生中第二个三十岁后才发现这个事实。
我开始环游世界。
用了五年,踏遍了每个角落,淌过了每条大河,游尽了每片山野,穷到只能喝山涧的深村,奢华到以香槟代水的绿洲,终年无法落地的海船。
在旅途中,我见了太多东西,有时候倦了,便在某座寺庙,或者教堂里静修个几生几世,妄图参透世间的本质,但最后的结果大都是些无意义的顿悟,佛者不能渡己,神仙无法救世,在发现所谓的信仰只是那些寿命有限的普通人用来说服自己安详离去的成瘾剂之后,我就烧了那间名家打造的金身罗相,从此不惑天象,无念神佛。
事实证明,人活得太久,就不算人了。
我有时候会去那些充满战乱的国度当个无恶不作的大军阀,率领着一众未受过教育的狂信徒们一路向西,期间屠戮妇孺,欺杀百姓,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的结局往往都不会太好,有时候被敌人暗杀,有时候被友军背刺。
我在所有国家都任职过高官,我清楚每个国家上不得台面的阴诡手段,我曾亲手送走了无数阴险狡诈的野心家,也曾带着一群内心充满信仰的有识之士打破规矩,守护正义。
所以,我其实是能逃过那些惩罚的。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反正死后的下一秒我又会重新从母亲的怀抱中苏醒,再次为了呼吸而发出尖锐而悠长的啼哭。
我已经不算是人了。
人是注定在庸碌中死于病痛的一颗齿轮,是“文明”这个系统的一部分,他们每次呼吸都是为了文明能够延续,每次自以为是的心动都是自然的遗赠,每次荒唐的选择都是兽性和理智间互斥而诞生的恶果,是傀儡,也是基石。
说真的,作为个体,我已经和文明站在金字塔的同一层了。
我不死不灭,不老不朽,通晓古今,掌控未来。
我都算是一个“神”了。
“那个...年轻人,能给我让个座吗?”
抬头,一个老太太站在我面前。
她是左街拐角那家鞋铺老板的丈母娘,丈夫死于战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年闹饥荒,她背着尚在襁褓的小女儿,带着两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卖了所有家产才勉强换了张火车的站票,靠着蹭别人吃剩的饭渣才在火车上熬过那地狱般的两个星期,来到据说能吃饱饭的枫城打工的。
“当然可以。”
我朝她笑了笑,起身给她让了座。
她的腿在下了那辆火车之后患了风寒,每到这种雨天都会感到刀割般的疼痛。
“谢谢,谢谢。”
老太太感激地朝我点了点头,解脱般的,一把坐下。
我没再和她说话,我知道她是那种一开口就停不下来的老太婆。
枫城的每个人我都认识,我当过他们的挚友,老师,伯乐,我了解他们的一生,我知晓他们的优点,缺点,我几乎算是他们的半个亲人,尽管他们全都忘了我。
像是眼前这个老太太,我认识她的那次轮回,是我给她送的终。
她死于心梗,孩子都在外地奔波,是我将她送入灵堂,点上香火,念往生咒,刻楠木棺。
她的两个儿子都是有名的工程师,唯一的女儿正巧在外地旅游,他们走时逍遥自在,回来却匆匆忙忙,满是懊悔。
“尘花巷,到了。”
“年轻人雨打,记得看路啊。”
“知道了,谢谢。”
我向她告别,下了车,撑起伞。
这种大黑伞用起来很舒服,尽管撑着它走向谁家都像赶去报丧的,但头顶厚重的黑色天幕遮住乌云和细雨时,真的能给人一种极大的安全感。
我讨厌雨。
尘雨巷和它的名字一样充满诗意,青砖瓷瓦,老墙旧门,淡绿色的爬山虎上时有几朵不知名的蓝色花蕊绽放,隔着老远就能看到中间那家院子里遮天蔽日的大槐树
每到秋天,我都会带着两坛碎花酒上门拜访,那人闻到酒香,也不来招待我,转身便到厨房大火炒香两盘腰果,切二斤牛肉,彼时我与她坐在大槐树下的石桌椅上,吹着秋风,品着烈酒。
叶落如画,黄昏似景,华浮安桑叶,蝉逸恍云间。
岁清歌,此世何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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