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才惊四座-《大明第一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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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以狂为题啊?”
黄有道蹙眉,觉得这题出的也太刁钻了些,真正的院试出题一般都以风花雪月等景物作诗,亦或是抒发家国情怀,先拍拍朝廷马屁,再表达下自己崇高的理念,哪有让人写个狂诗的啊。
倒不是狂诗难写,毕竟用上一些大胆的词汇堆砌就行,但往往是这种最简单的诗词,反而很难写出那种意境。
诗词最重要的,就是意境。
正当所有人都眉头紧锁,在暗自思衬时,林诚行却笑道:“黄大人当年可是神童,七岁就会作诗,您若跟着一起比,对他人岂不是有失公允。”
这不合时宜的马屁拍的黄有道怒瞪着林诚行,但他仔细一想,却又觉得这算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
哪知,秦正源此时却摇头说道:“既然说是以文助兴,那自然大家都要参与,那边那个程...你也别站着了,自个儿找个座,一同写吧。”
程世安顿时大喜,觉得秦正源这是给了他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可当他想起对方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时,又有些失望。
毕竟秦老可是跟宋仁说了好几句话,还称其为宋公子,怎么到了自己这,就剩一个姓了?
这时候,掌柜已经按照于光的吩咐,拿来了纸笔。
于光自然是焦急的,他已经迫不及待赏析宋仁的诗词了,毕竟当初那首《唐多令·忆梦》,到现在还挂在他暂时办公的书房当中。
先不说诗文作的如何,若是秦老看到宋贤弟的字,估计都会感到惊艳吧。
于光带着笑望向宋仁,俨然一副小迷弟的模样。
当所有人都看着面前白花花的纸张,不知该如何下笔时,宋仁却已经开始写上了。
作诗,他不行,但剽,不对,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剽呢,抄!抄诗,他绝对是在行的。
你考啥不好,非要考作诗,这不撞枪口了吗?
黄有道望着正在书写的宋仁,心里一沉,眉头一皱,“这就开始写上了?”
刚写了两个字又用笔划掉的程世安愕然抬头,心想这纸才铺好,就直接动笔写了?哪会有如此才思敏捷之人,更何况是他宋仁!
程世安心想,肯定是他知道自己没有文采一事藏不住了,索性胡乱写一通。
林诚行与黄有道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眼里的震惊。
黄有道小声嘀咕:“他不过是故作姿态罢了,莫要担忧,此题出的如此玄妙,就算文曲星下凡也没可能在几息的时间作出来,反正我不相信。”
林诚行跟着点头,“我也不相信!”
就连一直端坐着,哪怕之前因为买功名一事争执了半天,都无动于衷的秦正源,也对宋仁的举动感到好奇。
他轻轻挪开椅子,摸着胡须慢悠悠朝宋仁的身后走去,颇有种老师看学生写作业的样子。
等到他走到宋仁身后时,宋仁正好写的差不多了。
咦,这字,好生独特!
嚯,这诗!
秦正源站在宋仁的身后,看着纸张上墨汁还未干的诗文,眼睛一亮,忍不住吟诵了起来。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好一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妙哉,妙哉!”
秦正源激动地拍起了手,心潮澎湃,更是连连叫好。
“好诗啊,好诗!”
于光也跟着夸赞道,脸上那叫一个骄傲,仿佛这诗是他写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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