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詹姆-《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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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头一看,光辉却失蹄倒地,他也从马上重重摔下,在荒原的湿土上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他感觉骨头都已散架。
佛列蒙骑士仿佛没有看到他落马,往山丘一侧转过。两名侍从立刻返身下马,将他扶起。
“爵士,快乘我的马吧。”小个子卢说。
“我们钻入树林,骑兵进不去。”他说。佛列蒙的骑兵团或许可以吸引追兵的注意,而他躲入山林,除非骑兵下马慢慢搜山,否则生还几率比奥列蒙高。他可不相信这只孤军有勇气在这种临近王领的地方嚣张进入树林当作步兵使用。
侍从听到他们的话,立刻松下缰绳,拍着马屁股,让它们的战马跟上大部队。
詹姆在两人的搀扶下,往丘陵下的密林钻去。
他听到北方骑兵在林外转圈安抚着马匹,他们可能正在考虑是否要下马跟随。
稍稍过了一会,骑兵已决定放弃零散的几人,跟着大部队向佛列蒙的方向而去。
詹姆等三人穿过密林和一片整齐的果林,艰难渡过一条小溪后,停了下来。此时已经听不到任何马蹄和骑兵的响动。
两名侍从,躺在他旁边大声喘气。
詹姆也觉得十分疲惫。示意两名侍从给他脱掉盔甲。
真是羞耻,他想。
他将盔甲重重地向前扔了过去,盔甲翻滚,滚在了小溪边的石头上,迎着阳光,刚好反射到他眼前,闪闪发亮。
当他起身继续走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停了下来,咒骂一声,返回小溪边,捡起了盔甲,对着小溪对面的草丛狠狠扔了过去。
左手终究是差了一些,盔甲挂在一棵细柳上,倒伏在草里,仍露出了大半,但好歹没有之前那么显眼。
算了,他想,就这样了。有种抓到我吧,杂种!
他回眼望了那道小溪,希望这就是河间地和王领的分界。但两地真正的分界线是一条小河,他向赫伦堡进军的时候经过过,小河他经过无数次,什么样子他完全知道,眼前的小溪根本不是。
在这种地方,相比遇到狼女,可能更可怕的是遇到土匪。他率领君临的大军,一路以来,已经吊死过很多土匪,无家可归的土匪。
或许,这次会轮到他们吊死他。他觉得这片土地都在讨厌他。他的父亲曾在这里命令手下的凶犬烧杀抢掠,他们应当很愿意把他也吊死,就当是用仇人儿子来为这里的荒芜凋敝报仇。
父亲,要是我被土匪吊死,可全是拜您所赐嘞。
这里的密林仍是赫伦堡的领地,是河间地的一部分,他必须尽快离开。詹姆从小个子卢那里拿了一把剑,一人当先,用剑劈砍下挡道的树枝,后面两个侍从也没有闲着,也跟着劈砍,三个人就这样,在密林里砍出一条通道。
当穿越密林后,他发现,他们三人已经在山丘的另一端了。这一端连接着另外一块原野。这里以前应该是块庄稼地。也许来年春天,种子会重新从地里冒出牙,绽放出一片绿色,但现在,它完全被黑黢黢的灰烬覆盖,就连前一段时间的大雨也没能将他们冲洗干净。眼下,田埂纵横,拦截出一块块功能不同的用地,直到视线的尽头被另一块丘陵占据。
他就在这时候抬头。一只黑色的大鸟在高高盘旋,大鸟似乎注意到了詹姆的目光,然后它开始呱呱大叫,好似嘲讽。
妈的。詹姆暗骂。
他与两位侍从只得快速重新钻入密林,在密林边缘快速向前穿梭。很快,他就在远方看到前来探索的十几名骑兵。三人只好趴在树下,安静等待骑兵离开,以及乌鸦盘旋而去。
一路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终于翻越了另一块丘陵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几人又饥又渴,但没有什么小河小溪,在这荒漠一般的深秋或者早冬,他可不期待有什么老鼠野兔留给他们。更何况,周边肯定藏有无家可归的难民。
妈的,我就不要和你们抢口粮了。
天黑的时候,他们觉得最好不要冒险前行,于是决定就地躺下。
当星光布满天空,山间传来了阵阵狼嚎声。
是那个史塔克小姑娘的冰原狼么?他早收到消息,河间地遍布大大小小的狼群,其中有一个狼群,由一只巨大的母狼带领,从不怕任何人,白天黑夜,它们胆敢向一切行人甚至整备的小股军队发起攻击。
哈,看我对那只小狼都做了些什么?
他感觉太累。老爵士战死,伊林佩恩战死,还有一大批被屠杀的士兵、被分割根本没法启动的重骑兵。也许弓骑兵和弓兵能够造成对北方的骑兵造成一点杀伤,但总归是惨败。全方位的惨败。亚当、壮猪,你们投降了么?他猜。
他不知道这个夜是怎么度过的。又冷又饿。
此地距离君临最多两日骑程,他不相信狼女可以让自己追捕的骑兵在距离君临如此近的地方不断搜捕,也许过了今晚,追兵就要撤退。
若是父亲还在,收到乌鸦定会派出骑兵接应。小恶魔也是。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第二日一早,原野已经降下大雾。迷蒙中,他单手将皮甲上的水抹下,也许搜集搜集能够作为饮水,但显然,就这一天,不喝也不会死。
大雾,这是好事。他就不信大乌鸦还可以继续高空侦察。就算侦查,也得降低高度,那可好,可得把你射死。
哦,不行,我没有手了,操!
大雾是潜逃的绝佳时机。他顺着树叶留下的纹理,辨别方向,往东而去,希望尽快返回王领,然后到达某个贵族老爷的家中,尽早返回君临。光荣返回已不可能,但最好不要这样灰溜溜。瑟曦向来不喜欢失败者。
一早起来,两个侍从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两只手的他不需要人在山野陪同,但一只手的不行。
早晨的浓雾遮蔽了敌人的扫荡目标,但也绝对影响到了他们的行进。他们顺着田地的脉络不断向前行走。原本每一块这样的田地都至少有一个农庄,有个把骑士,但现在,就连一个还耸立的房子也没有。
没走一会儿,他就觉得浑身发热了。田地里焚烧留下的黑灰在他的靴子、裤脚留下了重重的痕迹,且觉得脸也开始痒起来。他回头看看两个侍从,他们脸上也都是烟灰。
他哈哈大笑起来。两个侍从不明所以,但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后,也开始笑了。
妈的,我笑什么?
走过这块田地后,到了丘陵旁,他们又发现一条小溪。两个侍从高兴地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地跑到水边。他们在小溪边好好洗了脸,然后鞠水喝了个饱。但他总觉得水里有些怪味。
完事后,他们顺着上游寻找窄的地方过溪,可没一会儿便在溪边发现了一具已经可以看到白骨的尸体,明显是水大些的时候从上游冲下来的。小个子卢弯腰吐了起来。詹姆也觉得喉间开始不舒服。
行吧,我在奔流城遇到过更差的。
他们在尸体上游不远处跨过小溪。他本想重新洗洗脸,但想到这也没啥差别,就忍着离开了,抓鱼果腹的想法也被完全抛弃。
当他感觉到阳光已经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候,他们又到了一块果园。树上留下了许多没有采摘的果子,当詹姆伸手够上一个的时候,却发现果子已经完全腐烂,在他手间留下一黑灰黄交织的糊状玩意,他恶心地甩开。一连试了好几个都是如此。
没一会儿,乔斯敏跑了过来,给他送上了两个看起来还完好苹果,比鸡蛋也大不了多少。小个子水果有自己的生存法则,至少,它们就没有烂掉。
他囫囵吞下了两个果子,当乔斯敏再找到两个递过来的时候,他拒绝了。
出了果园,詹姆已经吞下了大概五六个小苹果。总算恢复了一点体力。
他们顺着果园留下的行道往前,隐约看到了一个庄园外形的院子和里屋建筑,只是大部分的建筑物已经完全倒塌毁弃。他们十分小心地从庄园旁边绕过,并屏气凝神。事实证明,这完全正确,他们在经过的时候,听到了庄园旁的声音。他们轻轻压下身。
雾中传来狼的声音,“妈的,那个佛列蒙说,弑君者一直跟着他们,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然后另一个声音大叫,“我早知道那个丢马跑进林子的就是弑君者!那狗日的脱下了白袍,摔下了马,直接被抛弃了,我原以为只是个不相干的小喽啰!操。”
詹姆好像听到了马的嘶鸣声。
两个侍从小声对他说,绕过这片庄园,从另一条路逃走。但詹姆此时竟胆量陡升,对着两个侍从道,“我们把他们的马偷来。”
两个侍从一脸震惊。“他们不可能在这里长时间搜捕啊,爵士!”他不知道是谁说的话。
詹姆可不愿管他们,抽出了剑,压低身子,顺着浓雾来到了院墙角落,感谢不知名的强盗们,砖墙已经被撞出了大洞,他可以随时钻进去。两个侍从无奈,只得跟上。
“妈的,诸神真是帮着弑君者,这种大雾怎么找人,就算我们知道他没有返回君临,他只要躲在山里,鬼才能找到他嘞,要是今天发现不了他,就必须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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